留言公示
标 题 | 关于申请落实广河县"三支一扶"人员县级财政生活补贴的请示 | ||
留言时间 | 2025-04-24 | 留言人 | *玉如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广河县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我们是广河县"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现就落实生活补贴县级财政配套事项向您作如下汇报: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甘肃省关于统筹实施2022、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公告》明确规定:"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标准拨付,差额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足额配套补足。" 经核实,我县自2022年以来始终按省级基础标准3100元/月发放补贴,尚未落实县级财政配套部分。当前物价上涨压力下,现有补贴水平难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已导致多名同事情绪波动,严重影响基层服务队伍的稳定性。恳请县人民政府: 1. 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纳入2025年度财政预算 2. 补发历年欠付的配套补贴 我们深知县财政压力,但更坚信保障基层服务人员待遇是落实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举措。冒昧建言,恳请谅解。盼复为感! 此致 敬礼! |
受理回复
办件编号 | JACT-GHXSJXX2025042400001 | ||
回复时间 | 2025-05-08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4月27 日,您在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关于申请落实广河县"三支一扶"人员县级财政生活补贴未发放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80号)文件“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发放”精神,我县将2021年至2024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按文件要求落实了相应补贴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