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关于马淑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县委任字〔2020〕110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马淑萍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明华同志任县教育局专职督学;
邓进琳同志兼任城东中学校长;
马仲俊同志任广河二中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吉芳同志任广河三中校长;
马占龙同志任广河五中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义忠同志任广河六中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振海同志任广河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生才同志任广河中学教研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正旭同志任广河中学政教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治禄同志任三甲集中学副校长;
买占金同志任三甲集中学副校长;
马应俊同志任三甲集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尚才同志任城东中学副校长;
马占海同志任城东中学副校长;
武兴宗同志任城东中学副校长;
马志祥同志任广河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妥建林同志任广河二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忠良同志任广河二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叶世杰同志任广河三中副校长;
孙丽慧同志任广河四中副校长;
马俊华同志任广河四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忠智同志任广河四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逯晓伟同志任广河六中副校长;
马文明同志任广河六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锦辉同志任广河七中副校长(主持工作);
马青华同志任广河七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元福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剑国同志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维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队长;
马永祥同志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国良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新民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甲集中队队长;
马晓花同志任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文华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学山同志任县公安局水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文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车永霞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文海同志任县公安局齐家派出所副所长;
李进鹏同志任县公安局庄窠集派出所副所长;
马如祺同志任县公安局河北新区派出所副所长;
何勤峰同志任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成和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马维清同志任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宗哲同志任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小海同志任三甲集镇应急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马明华同志广河二中校长职务;
马占海同志广河三中校长职务;
马仲俊同志广河五中校长职务;
马吉芳同志广河六中校长职务;
牟得胜同志广河七中校长职务(按专业技术人员对待,
调县教育局工作);
买占金同志广河中学副校长职务;
武兴宗同志广河中学教导处主任职务;
王有虎同志三甲集中学副校长职务(按专业技术人员对待);
马尚才同志广河一中副校长职务;
逯晓伟同志广河二中副校长职务;
孙丽慧同志广河三中副校长职务;
叶世杰同志广河四中副校长职务;
蔡治禄同志广河六中副校长职务;
马锦辉同志广河六中副校长职务;
马占龙同志广河七中副校长职务;
马良平同志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队长职务;
马秉善同志县公安局庄窠集派出所所长职务;
马通安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渊博同志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文海同志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队长职务;
马新民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队长职务;
李进鹏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甲集中队中队长职务;
马如祺同志县公安局水泉派出所所长职务;
马维民同志县公安局阿力麻土派出所所长职务;
马文华同志县公安局齐家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马维华同志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沙玉萍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所副所长职务;
马吉如同志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马成和同志三甲集镇应急管理所所长职务。
广河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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