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智慧安防小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8-2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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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智慧安防小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雪亮工程”建设工作,坚持党政统揽、住建、公安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坚持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坚持利旧利现、集约建设、标准统一、共享兼容,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形成智能高效、管理到位、服务全面、安全实用的智慧安防小区应用体系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建设标准

根据公安部门《全省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项目标准》要求,结合目前各小区安防监控网络基础,加装小区内人卡、车卡、监控摄像头、高空抛物监控等设备,实现安防小区人员、车辆等数据同步上传公安部门达到公安部门要求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

三、目标要求

全县现有各类小区80个,其中物业公司托管的34个,业主自管小区 46个。通过智慧小区建设,物业托管小区基本实现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出管控及区域内安防监控需要,并实现与公安部门的联网安防要求同步建设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大力提升物业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前端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按照《全省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项目标准》,在已建、新建的小区,分期、分类安装、改造、升级前端智能感知设备,加强小区安防设施建设,着重加强小区出入口监控,在所有人行出入口进出方向加装人脸抓拍摄像机;所有车行出入口方向建设车辆抓拍摄像机。对小区内现有监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与县公安网对接。

(二)推进管控汇集系统建设。按照《全省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项目标准》,建设智慧安防小区管控、汇集系统,对智慧安防小区采集数据要能接入县公安网,进行汇集、传输、整合、分析和应用,并可向上汇聚到省州级公安部门汇聚平台,向下可为政府各职能部门提供数据,有效提升我县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规范化采集基础信息。在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系统要统一标准,统一设计安装,确保通过对小区前端设备采集出入小区的人、车、物等信息,符合《全省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项目标准》。规范智能安防小区数据采集汇集标准,系统所采集的各类要素信息规范、标准、准确,确保数据能够实现实时共享。

(四)深化数据信息应用。依托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实现系统所采集的各类要素信息准确、鲜活。通过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应用,为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进行社区管理和服务提供有效保障。

五、实施步骤

现有物业托管31个小区需要安装公安监控人脸抓拍34套、车辆抓拍系统 34套、高空抛物摄像机30个、监控摄像头24个,智能(单元)门禁42个、硬盘录像机及存储设备31套,网络存储辅材30个;车辆进出道闸2个。安装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一套,监实现小区、社区、物业监管部门三级各自对物业管理的管理功能、信息共享等。20237旬开始,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此项目完成后,县内其他新建小区智慧安防小区信息平台建设由县住建局负责监督,全部由住宅小区开发企业联系平台运营商出资安装并交付小区聘任物业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乡(镇)长为成员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

(二)严格建设标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31000)、《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公共视频图像分析系统》(GA/T-1399)、《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GA/T-1400)、《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5114-20xx)、《全省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项目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标准高,共享程度高,实现系统的有序、高效、持续运转。

(三)强化建设保障。列入此次项目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资金采用政府补助,企业自筹的模式进行建设。在坚持建设标准的前提下,统筹资源利用,充分考量利用居民小区既有设施和“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交管视频监控以及传输汇聚系统、应用平台等现有资源的可行性,最大限度地利旧利现,节约建设成本。

(四)狠抓工作落实。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切实强化工作落实,倒排工期,定任务、定时间、保进度,确保民生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牵头负责此项工作,负责与联通公司签订安装合同;协调乡镇社区、物业公司和联通公司,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开展安装工作,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公安部门负责安防系统最终联网验收工作,配合社区开展有关工作,处理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