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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科技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1-1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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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广河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河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河县行政中心政府统办楼704室,电话:0930-5622096,邮编:731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科技部门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行为,强化科技创新工作领域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围绕国家和省州科技政策制定、科普宣传、科技法规、科技项目管理与申报、部门动态、政策解读等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机构简介、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科技管理等栏目的内容。2023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国办及省、州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性、公开答复的针对性以及答复的规范性,及时更新部门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按计划进行完善、更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简介、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的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平台建设。一是认真对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自查,持续加强对我部门网页的全流程监管。内容上要严格网站信息审核发布,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确保内容无不规范表述、不出现错别字。二是形式上要做好栏目设置、内容迁移等工作,按照内容做好分类,便于查询。三是积极转载国家、省、州、县重大政策、重要会议精神等,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尤其是要加大对“强科技”行动的宣传发布力度,扩大科技创新政策的知晓面和运用面。

(五)监督保障。广河县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证科技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督促各股室将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标准应公开尽公开,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及时传达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县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地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科技重大动态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用的不多;门户网页科技信息动态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县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科技重点工作,扩大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时效,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科技领域政务信息;不断健全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及时组织进行自查整改。一是加强检查监督。我局组织局办公室对各股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并及时提醒工作滞后的股室负责人。二是加大业务培训指导。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